魏兴宁律师

魏兴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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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全国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刑事案件

不租房子了,支付的定或订金能要回来吗,听听律师怎么说

来源:魏兴宁律师
发布时间:2022-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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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子时,向房东缴纳了定金或订金,后续找到更好的房子或者因特殊原因不再租房,能否要求房东退还收取的定金或订金?

陕西勤博律师事务所魏兴宁律师表示,定金具有担保的性质,是否返还,主要看哪方违约,如房客不想租,无权要求房东返还定金;房东不想出租,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订金具有预付款的性质,任何一方不想租,在双方未书面约定违约金的情形下,可以要求返还。

一、定金

(一)看定金的性质:

定金是指房东和租客为了保证租赁合同的履行,约定由租客先行支付给房东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以防任何一方反悔。

(二)看定金数额:

定金的数额由房东和租客约定;但是,不得超过租金的百分之二十。

★★★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三)房东或租客反悔怎么办?

给付定金一方的租客反悔,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的房东反悔,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订金

(一)看订金的性质:

交付房租订金的视作交付房租。预付款属于房租的一部分,并且是提前支付租金,其作用在于为了获得房东的信任,保障后续双方更好的履行租赁合同。

(二)看订金数额:

预付款的数额没有任何限制,订金的数额由房东和租客约定

   (三)房东或租客反悔怎么办?

预付款无双向或单向担保的效力,在租赁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况下,成为价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没有得到履行的情况下,不管是给付一方租客违约,还是接受方房东违约,预付款都要原数返回。各方的违约责任通过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来定,如果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一般不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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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安宁区通达街666号(鼎泰中汇广场)写字楼1203室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魏兴宁
  • 执业律所:甘肃开同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620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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