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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发展养老服务,“老人送房给水果摊主”合理性分析

来源:郭天喜律师
发布时间:2020-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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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宝山区老人送300万房产给水果摊主一事,其中有意定监护和遗赠抚养协议两项法律关系,也体现了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传统优秀美德。

送房也是老人无奈之举,反映了社会的剧变,特别是在实行计划生育制度以来的家庭人口结构的变化。这是少子化社会无法回避的社会问题,以后可能会表现得更加突出。

一、传统社会观念里有多子多福。

实施计划生育制度之初的一大难题就是破除“多子多福”传统观念。彼时,家族结构尚完整,姨、姑、伯、叔、舅家家都有,形成完整的一个个家族。实行计划生育以后,旁系亲属几乎只剩姻亲,家族文化消亡。

在传统的家庭人口结构里,兄弟姐妹少则三两个,多则四五个,甚至七八个。养老主要是靠儿子,所谓“养儿防老”,家庭养老。那时候,确实也没有社会化养老,也不需要社会化养老。偶有家庭没有男丁,收继制度可以帮助这些家庭“过继”儿子( “过继”儿子是《收养法》上的“收养”),传承家族,负担养老义务,并继承遗产。

二、 “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瓦解了传统家庭人口结构。

四十年前开始实施的计划生育制度,倡导和执行一对夫妇只剩一个孩子(少数民族以及特例除外),斩断了家族文化的自然繁衍基础:家家户户只有直系血亲,没有了旁系血亲。没有了兄弟姐妹,哪来旁系血亲?传统的家庭人口结构被瓦解,家家户户都是“单传”,只有一个孩子,如上海宝山送房老人。

一个家庭最年轻一代人承担着赡养上面一代人或者两代人的义务,个别家庭甚至需要赡养上面三代人。养老是个大问题。

三、社会化养老没有同步建立起来。

实行计划生育之初设想“政府养老”。后来,努力构建社会化养老,都步履维艰,养老仍然主要是家庭的事情。

1、失独老人的养老是个问题,如上海宝山送房老人。

不是每个失独家庭都可以再生出孩子负担养老义务的。第一代只生一个孩子的夫妇均已过生育年龄,进入了退休养老生活。比如上海宝山老大爷,不可能再婚再生育子女承担养老责任。他只能利用自身现有资源自给解决养老问题。居家养老可能实现较高水平养老,不会很孤单。老大爷就找到了河南好人小游,通过公证处公证方式,指定小游作为自己监护人,由小游负责为自己养老送终。作为回报,老人把房产送给小游。这是有一定资产的老人解决养老的方式之一。

2、困难群体养老困难。

没有房产或者其他财产的老人恐怕无法通过遗赠抚养协议方式换取别人对自己的赡养。他们就只好羡慕上海宝山老大爷了。

靠退休金生活的较低收入老人购买市面上现存的养老服务或有困难,不足以养老。有限的退休金支付完养老院费用以后,就医费用就是问题了。更悲观的是,有些老人的退休金不足以支付养老院费用。这个问题急需解决。

3、观念超前人群社会养老需求有待满足。

一些想得开的老人,不想因为自己的养老 “拖累”子女,愿意用房产等财产换取他人赡养。可能会遇到子女不愿财产旁落,自己又确实不能很好地尽赡养义务。这类家庭纠纷更多一些,比如上海宝山送房老人,旁系血亲亲属出来质疑了,未知十年来,质疑亲属对老人赡养或者看护有多少?

4、社会化养老商业性强,福利性不足,跟不上人口老龄化需要。

政府福利性养老的投入有目共睹。政府倡导的商业资本对养老产业的投入虽然大,但是总量还是缺口很大。怎奈我国人口老龄化来势汹涌,年轻人完全抛弃以上两代人生育观念,不愿意生孩子,甚至于极少数家庭选择丁克!这可让政府着急不小,各地争相出台鼓励生育的政策。于是,专家们出来呼吁放开三胎生育,甚至,呼吁完全开放生育。

5、居委会或者村委会以及民政部门监护功能始终没有建立起来。

上个世纪80年代出台的《民法通则》就规定居委会或者村委会以及民政部门的职责之一是“监护人”。但是,虽然经历了《民法总则》,到一个月以后的《民法典》,居委会或者村委会以及民政部门的“监护人”建设更多的还是在法律层面,距离走进现实还有不近的路要走。在这样的制度环境下,不让上海宝山老大爷意定监护人,让他还要继续等民政局来做监护人吗?等得及吗?

四、意定监护和遗赠抚养协议是居民自我救赎的必然产物。

行文至此,就能理解上海宝山送房老人的无论是意定监护,还是遗赠抚养协议都是无奈的现实选择;儿子早于自己先去了,去养老院接受流水线式养老,感情太过于孤单;让卖水果的摊主小游一家人搬进来,一起生活,至少有家的温情在。小游赡养老大爷时候,至少要让小小游们看得过去吧?截止目前,鲜见新闻报道关于小游赡养质量的报道。

五、确保意定监护和遗赠抚养协议的合法性和落实。

法律要设计对意定监护和遗赠抚养协议的监督机制,确保监护责任的落实和协议的切实履行。这里的监督和履行,更多的是对监护人和抚养人的监督。老人到一定年龄,行为能力和意思能力逐渐缺失,或不敢于异议,需要有相应的法律制度保障这部分老人的合法权益。

六、大力推进养老建设。

政府福利性养老加大投入的同时,需要继续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养老行业,建立多层次的养老服务体系。政策要鼓励社会资本共建养老服务,对服务提供者的合法权益予以充分保护,还要对资本进行必要约束,确保社会养老服务质量过硬,收费合理。既让商家有钱赚,又让老人住的舒适,负担得起。

1、政府福利性养老。

    政府福利性养老是政府的社会责任,要为养老托底。这是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一部分。

2、商业养老。

养老需要社会资本共建,也不拒绝国际资本进入共建养老服务体系。社会资本可以提供普惠养老服务,也可以提供不同档次养老服务,甚至奢华养老设施,满足不同消费人群的养老需求。

3、社区养老。

社区在提供社会基层服务功能上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会越来越多,从包括关爱妇女儿童,到帮扶困难群体,到为本社区老人养老提供服务。

4、家庭养老。

家庭养老是千古不变的旋律,任何时候都不会完全消亡,都会不同程度存在。过去如此,现在如此,未来我们仍然需要家庭养老。家庭作为社会最小的组织细胞,功能和重要性不可忽视。

政府在养老服务上仍然有必要继续加大投入,出台更多的鼓励多样化养老供应的政策,共建养老服务,保障养老服务充足供应。我们也希望广大育龄人群相应专家呼吁,积极生育二胎,既能有限恢复传统家族文化,又能有效解决家庭养老问题,还可以避免出现各式各样的养老难题,更能为社会繁荣和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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