刁乃峰律师

刁乃峰

律师
服务地区:浙江

擅长:债权债务,公司企业,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刑事案件

解读亲子关系确认的新规

来源:刁乃峰律师
发布时间:2022-03-13
人浏览

 《民法典》实施前,涉及亲子关系的案件中,是依附于离婚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以否认亲子关系的法律事实作为证据和抗辩理由,从而达到支持精神损害赔偿、追索抚养费、有利财产分割等主张的作用。 根据原法律规定,确认亲子关系是否存在,必须是夫或妻,对于非婚生子女的父母请求确认或否认亲子关系。

  《民法典》规定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民法典婚姻编司法解释第39条规定 父或者母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否认亲子关系,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否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父或者母以及成年子女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从两个维度进行解读,一是未再要求申请主体只能是夫或妻;二是赋予成年子女起诉确认亲子关系的权利。


以上内容由刁乃峰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刁乃峰律师咨询。
刁乃峰律师
刁乃峰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 2785人好评:10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杭州市下城区香积寺东路99号3楼A座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刁乃峰
  • 执业律所:浙江匡智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3301*********904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浙江
  • 地  址:
    杭州市下城区香积寺东路99号3楼A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