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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对房产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顶泰律所律师
发布时间:2018-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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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前老公独资首付购房,婚后继续按揭,离婚后房产及财产应如何划分?
2、婚后购置房产,房产证只有我老公一个人的名字,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分割财产时需要提供什么证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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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泰专业律师解答:
第一套房子:如果离婚,房屋会判给男方,贷款由男方偿还,你可以要求分割婚后还贷及其增值部分的价值;
第二套房子:如果离婚,虽然登记在你老公的名下,只要购房款是婚后收入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你要提供房产证和购房合同等证据;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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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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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顶泰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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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2510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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