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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协议离婚冷静期

作者:陆培源律师 发布时间:2021-03-12 浏览量:0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

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

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

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协议离婚冷静期为三十日,即男女任何一方在向婚姻登记机关

提交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撤回申请。

陆培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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