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小春律师
135-0797-4481
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
13607*********420
1143440899@qq.com
章江北大道111号
微信扫一扫 关注我
江西省关于办理抢劫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最新规定
非原创(原创) 发布时间:2015-12-23 浏览量:0
1、抢劫罪数额巨大以1万元为起点。
2、多次抢劫确定为抢劫三次以上。
服务地区: 江西-赣州
服务时间:09:00-21:00
律所机构: 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
法律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