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小春律师
135-0797-4481
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
13607*********420
1143440899@qq.com
章江北大道111号
微信扫一扫 关注我
重婚罪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10-03-16 浏览量:105
什么是重婚罪
根据我国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又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司法实践中认定本罪,应注意以下几点:
2、本罪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由于客观原因,行为人误以为自己的配偶已死亡而与他人结婚,或者无配偶一方受欺骗不知对方已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均不构成本罪。
3、以下两种情况应当定重婚罪:
(1)男女双方已进行了结婚登记,但尚未同居或者举行婚礼,一方又与第三者登记结婚或者形成事实婚姻的;(2)夫妻一方向法院提出离婚要求,在案件审理期间或者上诉期间,一方与第三者登记结婚或者形成事实婚姻的。
上述两种情况均属于在合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故成立重婚罪。
4、下列情形一般不以重婚罪处理:有配偶的妇女被拐卖后重婚的;因自然灾害生活难以维持,被迫外流,为谋生而与他人重婚的;婚后一贯受虐待,被迫逃往外地而重婚的;因反抗包办婚姻而外逃,在包办婚姻解除前又与他人结婚的;以及因配偶长期外出,生死下落不明,家庭生活发生严重困难而重婚的。
5、犯重婚罪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