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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过错方应符合以下“过错”的表现形式

非原创(平台) 发布时间:2024-09-27 浏览量:0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我们都知道我国的离婚率是越来越高了,往往有很多的夫妻离婚,那么离婚过错方应符合以下“过错”的表现形式?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离婚过错方应符合以下“过错”的表现形式

  (一)不忠实行为。我们所指“不忠实行为”一般指的是夫妻一方的婚外情、或婚外性行为。根据一夫一妻制度的基本原理,婚外情是与法律精神相悖的。

  (二)重婚。重婚触犯的是刑律,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三)同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的司法解释,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根据这个定义,我们可以看出,认定同居,应当具备共同居住、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等几个条件。

  (四)家庭暴力。法律意义上的家庭暴力,对于暴力手段的程度、伤害后果的严重性,均有一定的要求。实践中,对一般的轻微伤害,很难被认定为构成家庭暴力,一般认为构成轻伤害以上的程度,才可能会被认定为家庭暴力。

  (五)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家庭成员间的遗弃,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赡养、抚养或扶养义务的人不履行其义务的行为。事实上,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如果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情节严重的话,还是一种犯罪行为,最高可以处五年的有期徒刑。

  (六)不良恶习。比如,酗酒、吸毒、赌博行为,都属于不良恶习。

离婚过错方

  二、过错方起诉离婚能分财产吗

  过错方是可以分到财产的,除非过错方自愿把财产都给无过错方。

  夫妻离婚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般是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决定的。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会照顾子女和女方的利益,不存在过错方分不到财产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过错方离婚财产分割标准是什么

  过错方离婚财产分割标准一般是夫妻平等均分,财产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属于男女双方的共有财产才能分割。人民法院在判决时,会对无过错方适当倾斜,对过错方少分。

  从上面的文章我们可以了解到,夫妻两人的生活都是需要两个相互维持。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离婚过错方应符合以下“过错”的表现形式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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