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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离婚纠纷,遭遇家暴想离婚应该如何收集证据

来源:戴允丝律师
发布时间:2023-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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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婚姻家事纠纷资深律师;12年经验专业律师(专业尽责)──

【戴律师是擅长婚姻家庭纠纷律师,多年来为当事人成功离婚、成功多分财产、成功争抚养权、成功继承遗产无数。可就案情给予您详尽的法律分析和法律方案。当事人一致好评,具典型成功案例。我们擅于攻克案件难关,对案件常常能从细节入手,找到突破口,冲出证据重围,灵活运用法律,切中案件要害,拿出独特的法律分析意见和方案,使胜诉几率最大化!宗旨:为当事人提供最优质的专业法律服务,为您的合法权益竭尽全力。】──

【遭遇家庭暴力怎么办?如何取证?如何应对】

家庭暴力在我国很多家庭中还是存在的,尤其是在广大农村地区更是常见。如何预防和应对家庭暴力,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避免进一步的伤害发生呢?

第一、及时报警

如果遭遇家庭暴力,应当尽可能报警求助。只要报警,警方一般均会有出警记录,并且会按照法定程序对家庭暴力进行处理。

及时报警既能够有效震慑家暴者和处理家暴行为,避免暴力行为升级、持续,也能够保存证据,为未来受害者维权提供支持。──

第二、通过录音、录像、拍照等方式对受伤情况保存证据

受伤发生过程如果有录音、录像资料,也可以成为证明家庭暴力的相应的证据。

对于受伤部位应当及时拍照,用于佐证受伤事实、受伤程度。

与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人之间进行的有关通话录音、聊天记录,其中如果提及了家庭暴力行为的事实和情况,也有可能用于作为相关证据。

在发生家庭暴力之后,如果对方曾写过保证书、忏悔书、承诺书等等这样的文书,保证以后绝不再发生暴力行为的这些书面材料也可以作为证据。──

第三、及时就医

如果受害人受伤,就医时应当说明自己是遭受家暴受伤的情况。

应当妥善保留医院的诊断证明、医药费的收据以及病历。

后期如果继续进行治疗,也要注意妥善保存就医资料。──

第四、及时寻求社会机构支持

《反家庭暴力法》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因此,如果遭遇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上述机构和单位寻求帮助和支持,特别是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妇女联合会等机构,均有相对规范的流程处理家庭暴力事件,能够有效地给予受害者社会支持。例如《民政部、全国妇联关于做好家庭暴力受害人庇护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就对对家暴受害人提供庇护救助工作的具体流程和方法作出了较为详细规定。

向相关机构投诉之后,相关机构可以进行处理和组织调解,并可以就家庭暴力事件向受害者出具相关证明或文件。──

第五、寻求亲友邻居支持和作证

发生家庭暴力时如果被其他人员目睹到,这些人员可以提供证言证明家暴事实,也可以通过相关机构向这些人员询问取证。

亲友对于家暴的反对、对家暴实施者的劝阻,也是防范和抑制家暴行为的重要方式。──

第六、提起诉讼,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民事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做出的裁定。人民法院做出的人身安全保护裁定,以《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1款第11项规定等为法律依据。

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申请,可以在离婚诉讼提起之前、诉讼过程中或者诉讼终结后的6个月内提出。

人民法院做出的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可以包括下列内容中的一项或多项:

1. 禁止被申请人殴打、威胁申请人或申请人的亲友;

2. 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申请人,或者与申请人或者可能受到伤害的未成年子女进行不受欢迎的接触;

3. 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生效期间,一方不得擅自处理价值较大的夫妻共同财产;

4. 有必要的并且具备条件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暂时搬出双方共同的住处;

5. 禁止被申请人在距离下列场所200米内活动:申请人的住处、学校、工作单位或其他申请人经常出入的场所;

6. 必要时,责令被申请人自费接受心理治疗;

7. 为保护申请人及其特定亲属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

【申请人申请并经审查确有必要的,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可以附带解决以下事项:】

1. 申请人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或者生活确有困难的,责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在保护裁定生效期间的生活费以及未成年子女抚养费、教育费等;

2. 责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被申请人的暴力行为而接受治疗的支出费用、适当的心理治疗费及其它必要的费用。

被申请人的暴力行为造成的财产损失,留待审理后通过判决解决。

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分为紧急保护裁定和长期保护裁定。紧急保护裁定有效期为15天,长期保护裁定有效期为3至6个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相关程序问题的批复》(2016年7月13日实施)明确规定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及实施的具体程序。

如果持续的家庭暴力程度达到虐待、遗弃程度的,还有可能构成犯罪。受害人应当勇敢地寻求社会帮助,拿起法律武器,反抗家庭暴力,维护自己以及其他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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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戴允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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