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越律师

张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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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建筑工程,刑事案件,债权债务,继承,劳动纠纷,医疗纠纷,征地拆迁

离婚时,夫妻一方持有的公司股份该如何分割?

来源:张越律师
发布时间:2022-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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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您好,我是一家小公司的股东,我妻子李某是一名小学老师。这几年,我的小公司运营状况良好,有了一定的盈利。几年后,我们因为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对于我在公司的股份,打算将一部分出资额转让给妻子李某。那么请问,当李某接受这部分出资额后是否会成为我公司的股东?公司的股份又将如何分割?

 

律师答疑

您好,李某不一定会因为接受您的出资额而成为公司的股东,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要视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解决方式。虽然说,公司的股权转让可以随意进行,但股东的变换因为涉及公司的利益,不是随便就可以的。因此,尽管您可以将自己的出资额转让给妻子李某,但妻子李某究竟能不能成为公司股东,还得经半数以上的原有股东同意。您与李某解除了婚姻关系,将一部分出资额转让给李某,如果公司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李某成为股东,李某可以成为公司股东。如果大部分的公司股东都不同意,则李某不能成为公司的股东,但可以由不支持李某入股的股东购买这部分股份。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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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越律师
张越律师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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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张越
  • 执业律所:内蒙古合亿步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501*********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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