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越律师

张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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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律师为您解答:协议离婚时能请求损害赔偿吗?

来源:张越律师
发布时间:2022-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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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我与杨某结婚多年,有一个在上初中的儿子。随着杨某在外面的生意越做越大,我们之间的关系也逐渐疏远,取而代之的是无休止的争吵。为了不影响儿子,给儿子一个完整的家,我选择隐忍。但后来杨某居然连家都不回,与其在外面的女人开始了同居生活,这让我心灰意冷。于是,我选择与杨某协议离婚。想咨询一下,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我是否还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要求杨某对自己进行赔偿?

 

律师答疑

您好,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您也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杨某给付损害赔偿。尽管您与杨某协议离婚,但是,这并不能成为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障碍。本案中杨某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同居的行为符合《民法典》您作为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且我国法律为了保护婚姻生活中的女性弱势群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做出规定,即使采用协议离婚的方式结束婚姻关系的,无过错的一方仍然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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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越律师
张越律师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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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张越
  • 执业律所:内蒙古合亿步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501*********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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