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无法定事由情况下,未经合同相对方同意能否解除合同
来源:谢德藤律师
发布时间:2021-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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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无法定事由情况下,未经合同相对方同意能否解除合同?
案情简介:
A系某食品贸易公司,B系某超市。双方进行磋商之后,A公司分多次向B超市供货,并在供货单中注明:“十日内商品有差异,货物滞销的,可以退换货,逾期概不负责”,在A公司向B超市完成供货后四个月后,B超市将货物全部推放至A公司仓库外,A公司工作人员在场,因双方发生争议,派出所民警出面协调。2019年,B超市将A公司诉至人民法院,要求退还货款。
B公司主张退货的理由:
1、货物因A公司销售给B超市时价格高于市场价,且已经临近质保期,所以存在滞销的情况,符合销售单中约定的退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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