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法律快车 > 武汉律师 > 程智华律师 > 律师文集 > 文集详情
律师信息

公司破产后法人会坐牢吗

非原创(原创) 发布时间:2018-12-26 浏览量:0

    一、公司破产后法人会坐牢吗

  1、公司申请破产法定代表人不会坐牢的。但是如果公司经营过程中存在违反《公司法》规定的行为,如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虚报注册资本、偷税逃税等行为的,情节严重的,需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第二百一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规定,当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重整或者破产清算。


      二、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法人有什么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提出破产申请,一般是由法人自主决定的,每个责任有限公司都有一个法人代表,如果是国有企业,法人代表的意见应该是代表上一级主管部门的意见。

  如果不是国有企业,法人代表应该是代表股东和董事会的意见。

  法人对公司的事务有处置权,当有限责任公司宣告破产,法人的这种处理事务的权利消失,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并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也不需要承担债权人的债务。

  根据《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文章摘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程智华律师

程智华律师

服务地区: 全国

服务时间:09:00-21:00

律所机构: 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132-6261-3180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