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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的条件有哪些

非原创(转载) 发布时间:2021-07-19 浏览量:0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当事人的行为构成犯罪的话,那么是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公安机关就会立案进行侦查,那大家都知道公安机关立案的条件是怎样的吗,接下来就由小编整理的关于立案的条件有哪些的相关内容。

  一、立案的条件有哪些

  立案的条件有:

  1、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2、在管辖范围内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二、刑事案件到法院多久能开庭

  刑事案件在法院受理之后应该尽快开庭,没有具体的时间说明多久能开庭。但有明确规定受理之后两个月内宣判,最迟不可以超过三个月。有某些案件可能出现一些特殊原因,那么可以延长三个月。属于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应该立即立案侦查并尽快开庭,如果证据不全需要进行补充侦查,那么可以适当延长审理期限。刑事案件开庭时,应确保被告人与原告人同时出庭。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三、立案后下个程序是什么

  立案后下个程序是侦查。侦查指由特定的司法机关为收集、查明、证实犯罪和缉获犯罪人而依法采取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侦查结束后会移送检察院,由检察院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立案的条件有哪些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知道如果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公安机关就会立案进行侦查的。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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