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债权债务的法律常识(上)
来源:查琪琦律师
发布时间:2021-11-12
人浏览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遇到很多债权债务纠纷,但是其中的具体法律关系以及一些基本常识并不是很多人了解。下面我来为大家分析一下债权债务的基本含义,在债权债务关系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下面我来为大家详细介绍:
一、债权债务的基本含义
债权是相对权,存在权利就会产生相对的义务,即债务。因此债券债务无法作为单独的权利存在。
二、债权的基本概述
1、债权与物权是有本质区别的,债权是靠当事人自己意愿定立的,比如说买卖合同的订立,一方当事人有给付相对人合同履行费用的义务,相对人有履行合同的标的物的义务,就是一个典型的债权债务关系,原则上债权债务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2、债发生的原因主要有四种情形
①契约,也被称之为合同关系,是指当事人之间自主关于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合同是最典型的债权债务关系之一。
②侵权行为。此种情形分为一般侵权和特殊侵权。一般侵权是过错责任制,意思是造成被侵权人损害没有过错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可能因为公平补偿原则,给予被侵权人相应的补偿。特殊侵权的主体一般都是公司、企业、工厂,是适用无过错原则,意思是不管有没有过错,只要造成了被侵权人损害,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内容由查琪琦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查琪琦律师咨询。
查琪琦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 62269人好评:213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广写字楼34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