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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3个劳动争议类典型案例及核心观点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1-11-11 浏览量:0

一、用人单位为逃避责任,直接用其他公司名称签订劳动合同,导致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变为“0”的违法情形。

工作年限被称之为工龄,是劳动合同中计算补偿金的重要标准。但是在实践中用人单位为逃避法律责任进行的违法操作,是劳动者的工龄变为“0”,例如,变更公司名称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或强迫劳动者离职在重新入职,毕竟用人单位在工作关系中是占主导地位的,因此会在违法情况下造成劳动者的损害,但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的工龄应当连续计算。

二、

劳动者拒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起一个月不满一年不签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但是劳动者拒绝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个责任就应该是劳动者自己承担,因此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三、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无效情形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需要经过法定程序才能成为公司内部的依据,在实践中,很多企业并没有职能部门对规章制度进行合法合理的审理认定,制定的规章制度无法通过《劳动合同法》要求。因此,未经过法定程序的审理的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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