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交通事故认定书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来源:杜红涛律师
发布时间:2017-01-03
人浏览
不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事实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所作出的鉴定结论。在公安机关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中起的是证据作用,其本身并不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举证推翻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内容。
以上内容均转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以上内容由杜红涛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杜红涛律师咨询。
杜红涛律师合伙人律师
帮助过 73060人好评:260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解放大道688号武商广场写字楼34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