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一祺律师

宋一祺

律师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擅长:房产纠纷,行政纠纷,刑事案件,征地拆迁,综合

侵犯著作权罪立案标准

来源:宋一祺律师
发布时间:2016-09-23
人浏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刑法第217条规定的侵犯著作权案“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和“有其他严重情节”作了解释。根据这一司法解释,可以认为,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立案:

1.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

2.因侵犯著作权曾经2次以上被追究行政责任或者民事责任,两年内又实施刑法第217条所列侵犯著作权行为之一的;

3.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20万元以上,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4.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转自网络律师365
以上内容由宋一祺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宋一祺律师咨询。
宋一祺律师
宋一祺律师
帮助过 10560人好评:91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北京市石景山区政达路6号院北方中惠国际中心D座205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宋一祺
  • 执业律所:北京思科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1101*********927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北京-北京
  • 地  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政达路6号院北方中惠国际中心D座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