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奎律师

贾奎

律师
服务地区:安徽-合肥

擅长:房产纠纷,公司企业,建筑工程,刑事案件,婚姻家庭

建设工程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分

来源:贾奎律师
发布时间:2019-06-27
人浏览

 

建设工程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分

《合同法》第174条规定:法律对有偿合同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因此,法律对建设工程合同没有规定的,可以参照买卖合同的相关规定。如何区分建设工程合同与买卖合同,主要看支付款项的对待给付义务为何,如对待给付义务主要系转移标的物所有权,则为买卖合同;如对待给付义务主要系进行工程建设、交付建筑物,则为建设工程合同。有时合同内容中既包含买卖,也包含工程建设,此时构成合同联立,应

看其主要义务而定其性质。实践中有争议的主要集中在下列情况

1.装配式建筑合同

装配式建筑是用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国务院2016年下发(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提出要因地制宜发展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和现代木结构等装配式建筑,力争用10年左右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坚持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智能化应用,提高技术水平和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201711月,江苏省政府出台《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17)151),提出加快完善装配式技术标准体系、市场推广体系、质量监管体系和监测评价体系。在大力发展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的同时,积极推广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和装配式木结构建筑,积极探索农村装配式低层住房建设。到2020年,江苏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30%。对于装配式建筑合同其主要的合同义务仍然属于工程建设,因此应认定为建设工程合同。

2.门窗安装合同

对于铝合金窗、防盗门等买卖加安装的合同,属于买卖合同还是建设工程合同,实践中存在争议。我们认为,对于家庭的门窗安装系买卖加承揽的混合合同,按买卖及承揽的关系处理。对于家庭以外的工业性、商业性的门窗安装,系买卖与建设工程的混合合同,因工程建设引发的争议仍应适用建设工程合同的规定。

3.光伏发电项目

对于双方当事人签订了光伏产品销售合同,设计光伏电站,用于屋顶光伏发电的,由于合同涉及光伏电站的设计、安装、调试和并网发电,属于太阳能发电工程,属于建设工程合同。

4.以房抵工程款纷

实践中承发包双方约定,以开发的房屋抵偿工程款,后就以房抵工程款协议的履行引发纠纷的,属于房屋转让合同纷,不属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以上内容由贾奎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贾奎律师咨询。
贾奎律师
贾奎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 1827人好评:218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合肥市政务区怀宁南路与南二环交口白天鹅国际商务中心A座22层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贾奎
  • 执业律所:北京中银(合肥)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3401*********603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安徽-合肥
  • 地  址:
    合肥市政务区怀宁南路与南二环交口白天鹅国际商务中心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