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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必须由最高院进行复核吗

来源:贾奎律师
发布时间:2019-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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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必须由最高院进行复核吗

在我国由各市中级法院宣判死刑后,犯人没上诉或犯人上诉后各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交给最高人民法院审核,最高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对其审核,审核通过之后就可以执行

相关法律知识

第二百三十五条 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三十六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可以看到,在我国的死刑制度当中确实是一定需要交由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审核之后才可以进行执行的,这也从另外一方面体现了给生命权利的价值以及我国法律对于死刑的谨慎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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