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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居期间一方债务另一方要承担吗

非原创(平台) 发布时间:2024-06-18 浏览量:0

  夫妻分居期间一方债务另一方不一定要承担,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夫妻双方当事人共同承担偿还的责任;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夫妻债务公证需要带的资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等。

夫妻分居期间一方债务

  一、夫妻分居期间一方债务另一方要承担吗

  夫妻分居期间一方债务另一方不一定要承担。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二人应该共同偿还。如果债务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那么就是个人债务,配偶依法不承担清偿责任。

  二、夫妻债务公证需要带什么资料

  1.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户口簿、身份证、护照等)。

  2.财产的产权证明。

  3.结婚或未婚证明。

  4.协议书草稿。

  法律快车提醒您,当事人在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中,应对各方婚前财产(或婚后财产)在婚后的使用、维修、保养、处分以及财产孳息归属作出约定,对各方婚前(或婚后)债务清偿作出约定。协议书内容应符合社会公共利益。

  三、离婚后发现夫妻债务是假的可以请求赔偿吗

  当事人在离婚后可以就对方在离婚时虚构债务的行为向对方索要赔偿,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当事人发现一方虚构债务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法院会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离婚时虚构债务是严重侵犯一方权益的行为,一旦发现,要及时保存好证据并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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