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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房价值评估的评估费谁承担?

来源:张静律师
发布时间:2024-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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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纠纷238讲:宅基地房价值评估的评估费谁承担?

    广州张静律师解答:一般是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也可能按照原告索赔金额与法院最终支持金额的比例承担。另外宅基地房的评估费,视房屋价值的不同而不同,价值越高,评估费越高。不同评估公司也可能导致收费不同,一般比较常见的收费标准为8000--30000元之间。如下面这个案件,因只是购买一栋宅基地房中的一套,故价值较小,2023年评估出来才64万。评估公司收取了5000元评估费,法院判决原被告双方各承担一半。

判决书节选:

    案涉《协议书》于2007年签订,至今为止涉案房屋及周边、乃至整个房地产市场价格均发生大幅上涨,蔡买家收回的对价6万元已不足以购买同样区域地段、面积大小相当的住房,蔡买家因此遭受损失。 经评估,涉案房屋市场价值为643005元,故案涉房屋增值损失为:市场价值643005-6万元=583005元。 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比例,陈卖家应向蔡买家赔偿房屋升值损失的50%291502.5元。 同时,因评估房屋增值损失产生的评估费5000元,由蔡买家承担50%2500元,由陈卖家承担50%2500元。 蔡买家主张损失超出部分,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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