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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纠纷191讲:宅基地证是父亲名,但儿子已经拆旧建新了还属于遗产吗?

来源:张静律师
发布时间:2024-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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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张静律师解答:不属于了。遗产必须是父亲自己建的房子才是。如果宅基地证上登记的房屋已经被儿子拆旧建新,新建的房屋一般谁建的归谁,其他继承人无权要求继承分割了。如下面这个案件,父亲名下的三栋宅基地房都已经被三个儿子分别拆旧建新了,法院认定这三栋房屋都不属于遗产,不能分割。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1号宅基地房屋虽然宅基地使用证记载使用人为黄父,但现有房屋是由黄大儿于2010年拆旧建新出资兴建,并一直使用至今,不属于遗产范围。

    2号宅基地房屋虽然宅基地使用证记载使用人为黄父,但现有房屋是由黄二儿于1985年出资改建,并一直使用至今,其余当事人确认属黄二儿个人出资改建,因此,该宅基地房屋无需作为遗产分割。

    3号宅基地使用证记载使用人为黄父,现有房屋是黄三儿于2009年拆旧建新,其后一直由黄三儿使用,该房屋同样不属于遗产范围。

    黄四儿、黄五女主张对上述三套宅基地房屋作为遗产予以分割,缺乏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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