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第195讲:地下室逾期交付构成逾期交楼吗?
来源:张静律师
发布时间:2024-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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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张静律师解答:需看合同如何约定,每个案件不一样,下面这个案件可供参考:郑某买一楼带地下室的房屋,后收楼时因不满意地下室的质量拒绝收楼,并起诉开发商逾期交楼。法院审理后认为,首先合同未约定地下室是合同的一部分。其次即便根据广告,认定地下室是合同的一部分,也未约定地下室交付时间。再次没有证据证明地下室主体质量有问题,最终法院认定开发商不构成逾期交楼。张律师提醒:开发商赠送的地下室、露台、花园什么的,产权不明确,一般不会写进合同,如产生纠纷较难维权。购买时应注意收集微信聊天等证据,才能证明自己的权利。
判决书节选:
关于地下室是否构成逾期交楼的问题。 其一,案涉《买卖合同》中确实未明确交易房屋包括地下室。 其二,即便按照郑某所主张,即依据广告宣传册以及房屋交易金额,可认定地下室也属于交易标的一部分的情况下,对于地下室的交付日期、交付标准亦未见有明确约定。 其三,从郑某提交的照片来看,也不足以显示案涉地下室的具体情形,即现有证据并无法证实在2020年5月16日时地下室是否存在主体质量问题抑或仅是存在质量瑕疵。 综上,郑某主张2020年5月16日时地下室不符合交付标准,构成逾期交楼理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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