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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第36讲:打官司担保费保全费能要求对方承担吗?

来源:张静律师
发布时间:2024-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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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张静律师解答:可以,担保费(交给保险公司的)保全费(交给法院的)和诉讼费是一样的,谁输谁承担,部分输就按比例部分承担。

判决书节选:

关于黄子要求张某、拓某公司支付担保费的问题,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二款关于“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关于“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以独立保函形式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准许”的规定,黄子可以通出具保函的形式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而非必须以自己的财产或他人财产担保。因拓某公司的原因引起本案诉讼,黄子为此向保险公司交纳的诉讼保全担保费系黄子支出的合理必要费用,属黄子的损失部分,黄子要求张某、拓某公司承担该费用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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