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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纠纷187讲:邻居的宅基地房影响了自己房屋的通风采光能起诉改造吗?

来源:张静律师
发布时间:2024-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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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张静律师解答:可以。不动产的相邻人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如邻居的房屋影响了自己房屋的通风采光,可起诉相邻权纠纷要求改造或拆除。如下面这个案件,邻居宅基地房的飘窗长达1米,严重影响自己房屋的通风采光,于是原告起诉要求邻居改造为0.5米的阳台。法院审理后认为该要求合情合理,判决支持。张律师提醒:该案件中双方之前签有和解协议同意改造,但即便没有签订协议的话,法官看了现场如认为的确影响了通风采光的话也会判决支持的。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黎某3和黎某2作为案涉宅基地房屋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双方因案涉宅基地房屋相邻关系产生纠纷,黎某3与黎某2曾于20201215日签订《和解协议》。上述《和解协议》第一条载明“黎某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把二、三、四楼原建设的外飘1米的阳台自行改造为不超过0.5米的外飘阳台”,应为双方根据现场条件,兼顾双方生活方便、通风采光等实际需要作出的合理约定,该约定合法有效。 现黎某2确认并未将二楼1米的外飘阳台行改造为不超过0.5米的外飘阳台,该行为违反了双方约定,影响了黎某3宅基地房屋的通风和采光。 现原告黎某3要求黎某2立即改建阳台,符合双方约定,本院予以支持。 黎某3明确表示同意为上述外飘阳台拆除和改建工作提供必要的通行和施工便利,但相关费用全部由黎某2承担,结合本案实际情况,本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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