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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纠纷177讲:买安置房后卖家不过户,能起诉过户并赔偿违约金吗?

来源:张静律师
发布时间:2024-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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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张静律师解答:看安置房是国有土地性质的还是集体土地性质的,如果是国有土地性质的买卖合同就合法有效,买家就可以起诉过户并要求赔偿违约金。如下面这个案件,买家买安置房后卖家拒绝配合过户,买家起诉后,法院发函去规资局查询能否过户,规资局回复能过户,但需补交基准地价30%土地出让金买家同意自己补交,法院判决卖家配合过户并赔偿买家逾期过户违约金(但酌情降低)。

判决书节选:

    张买家已于20141231日支付了最后一笔购房款,梁卖家亦于201411月将房屋交付给张买家使用至今。 梁卖家提起本案诉讼之前长达8年时间,梁卖家从未就房屋地址提出异议,其配偶亦未对交易提出异议。 梁卖家取得房屋产权证、张买家催促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后,提起了本案诉讼,请求确认合同无效、抗辩未经梁卖家配偶追认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明显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双方签订的《房地产转让合同》合法有效,应切实履行。 301房已于202197日登记至梁卖家名下,具备过户至张买家名下的条件。根据双方约定,梁卖家应在张买家提出要求后10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301房于202197日登记至梁卖家名下,且张买家202254日明确要求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梁卖家张买家催促拒绝办理已构成违约,故张买家诉请梁卖家办理将301房过户至张买家名下手续以及逾期办理房屋过户的违约金符合合同约定,法院予以支持。 房屋过户产生的费用及土地出让金基准地价30%由张买家负担。 虽然双方约定违约金标准为每日800元,但该标准明显过高,梁卖家请求法院降低违约金标准,法院予以采纳并酌情调整为违约金以房款1471800元为基数每日万分之二计算。 违约金应自张买家202254日提出过户要求后10日期满的次日即2022515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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