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静律师

张静

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继承

180-7880-3465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律快车(服务时间 09:00-21:00)
留言咨询

股东能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吗?

来源:张静律师
发布时间:2023-06-01
人浏览

广州张静律师解答:可以。如下面这个案件,法院就判决股东有权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会计账簿、会计凭证。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本案是股东知情权纠纷。《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关于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会计报表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会计报表又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而对于损益表,虽然相关规定中未有明确规定,但该项作为财务会计报告中的一部分向韩某出示,并无明显不当。对于财务状况变动表、财务情况说明书,韩某该部分主张亦无明显不当。韩某作为凤某公司的股东,其已以申请书的形式提出书面申请,因此韩某要求查阅、复制凤某公司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0月28日期间的财务会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分配表、财务状况变动表、财务情况说明书),于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

关于会计账簿。《会计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会计账簿登记,必须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韩某有权请求查阅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0月28日止的会计账簿(包括总账、分类账、明细账、日记账及其他辅助性账簿),并对获取的凤某公司的经营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用于非正当目的。

关于会计凭证。《会计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虽然法律未明确规定股东有权查阅会计凭证,但会计凭证是制作会计账簿的基础和依据,从立法目的看,公司法保障股东的知情权是为了保障股东对公司的决策、经营管理的监督、分红等权利,如果不能查阅会计凭证,则无法正确了解、判断公司的真实财务情况,无法保障股东的经营决策、监督、获得分红等权利,因此对于韩某要求查阅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及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入账备查的票据、合同或文件)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以上内容由张静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张静律师咨询。
张静律师
张静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 9人好评:9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8楼
180-7880-3465
在线咨询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张静
  • 执业律所: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969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全国
  • 咨询电话:180-7880-3465
  •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