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静律师

张静

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继承

180-7880-3465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律快车(服务时间 09:00-21:00)
留言咨询

广州投资开店后无法分红,能要求退投资款吗?

来源:张静律师
发布时间:2022-11-08
人浏览

张静律师解答:可以。看双方投资协议具体如何约定。如下面这个案件,法院就判决投资协议解除,投资款返还并赔偿违约金。

法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乐某公司是否存在违约,案涉协议书是否应当解除。首先,乐某公司与苏某签订的《某茶项目店铺合作协议书》合法有效。根据协议书第一条的约定,乐某公司应以货币出资人民币22万元,并在签订协议后五日内将约定出资金额以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至双方指定的资金账户。虽然庭审中乐某公司提交了银行流水,但其并不能证实上述资金即为乐某公司的出资,因为银行流水是持续性的,并非是依照协议约定支付到指定账户,即使苏某未依约支付到指定账户,但苏某确实依约支付了投资款,而乐某公司所提交的银行流水并无法证实上述款项即是其向“广州市天河区花城汇南区店”的投资。其次,乐某公司确认案涉店铺已结业,且现无证据证实其有将上述情况告知苏某。乐某公司主张案涉店铺经营不善而结业,但《收入费用表》为其单方制作,本院不予采信。故案涉协议书实际已无法履行,法院认定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合同应予解除正确。乐某公司未依约出资且在并未进行审计的情况下结业的行为已构成违约。

乐某公司和苏某均确认苏某并未有收过分红,另根据广州尚某计师事务所出具《受托审计情况报告》载明,因某奶茶花城汇店不能提供完整的财务会计的账册账簿、财务记账凭证、发票凭证且收据没有盖章,材料欠缺合法性、真实性,不符合会计师审计原则,无法进行审计,数字也无法证实。根据协议书第二条的约定,乐某公司既未能给苏某进行分红,又无法提供完整的财务账本,苏某有权要求乐某公司返还投资款并赔偿损失。


以上内容由张静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张静律师咨询。
张静律师
张静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 9人好评:9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8楼
180-7880-3465
在线咨询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张静
  • 执业律所: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969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全国
  • 咨询电话:180-7880-3465
  •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