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旧的宅基地房已经拆掉了,发生争议还能打官司吗?
来源:张静律师
发布时间:2022-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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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静律师解答:如果宅基地证上登记的房屋已经拆掉了,新建了房屋,那么就不能打官司了,法院会以新建房屋没有报建,涉嫌违建为由不予受理。如下面这个案件,一审仍然对新建的房屋进行评估并判决返还房屋,赔偿损失。二审法院认为房屋因改建已经丧失相互返还的基础了,改判撤销退购房款和赔偿损失的判项。
判决书节选:
首先,案涉《见证书》签署于1999年9月21日,根据当时施行的《土地管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规定,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城市居民不得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案涉《见证书》约定内容为伍卖家向马买家转让宅基地使用权及上盖房屋产权,而马买家并非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各方当事人签署《见证书》属于《合同法》(已失效,现为《民法典》)第五十二条第(四)款规定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一审法院认定该《见证书》无效,合法正确。
其次,伍卖家将房屋转让予马买家,马买家实际占有使用房屋二十多年,并进行了改建,各方当事人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处理纠纷,共同构建诚信和谐新农村。原房屋因改建已丧失恢复原状、返还原物的基础,伍卖家亦在一审诉讼中撤回要求马买家腾空房屋返还的诉讼请求,一审法院判处伍卖家退还购房款及赔偿房屋差额损失,实质上是对合同无效后相互返还的法律后果的处理,但该处理缺乏事实及当事人诉请依据,应予纠正。综上所述,改判决维持确认《见证书》无效的判决,撤销退购房款和赔偿房屋差额损失107万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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