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静律师

张静

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继承

180-7880-3465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律快车(服务时间 09:00-21:00)
留言咨询

广州旧的宅基地房已经拆掉了,发生争议还能打官司吗?

来源:张静律师
发布时间:2022-10-10
人浏览

张静律师解答:如果宅基地证上登记的房屋已经拆掉了,新建了房屋,那么就不能打官司了,法院会以新建房屋没有报建,涉嫌违建为由不予受理。如下面这个案件,一审仍然对新建的房屋进行评估并判决返还房屋,赔偿损失。二审法院认为房屋因改建已经丧失相互返还的基础了,改判撤销退购房款和赔偿损失的判项。

判决书节选:

首先,案涉《见证书》签署于1999年9月21日,根据当时施行的《土地管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规定,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城市居民不得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案涉《见证书》约定内容为伍卖家向马买家转让宅基地使用权及上盖房屋产权,而马买家并非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各方当事人签署《见证书》属于《合同法》(已失效,现为《民法典》)第五十二条第(四)款规定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一审法院认定该《见证书》无效,合法正确。

其次,伍卖家将房屋转让予马买家,马买家实际占有使用房屋二十多年,并进行了改建,各方当事人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处理纠纷,共同构建诚信和谐新农村。原房屋因改建已丧失恢复原状、返还原物的基础,伍卖家亦在一审诉讼中撤回要求马买家腾空房屋返还的诉讼请求,一审法院判处伍卖家退还购房款及赔偿房屋差额损失,实质上是对合同无效后相互返还的法律后果的处理,但该处理缺乏事实及当事人诉请依据,应予纠正。综上所述,改判决维持确认《见证书》无效的判决,撤销退购房款和赔偿房屋差额损失107万的判决。


以上内容由张静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张静律师咨询。
张静律师
张静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 9人好评:9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8楼
180-7880-3465
在线咨询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张静
  • 执业律所: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969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全国
  • 咨询电话:180-7880-3465
  •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