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父母子女间借名买房纠纷律师(专办房产案件)
来源:张静律师
发布时间:2022-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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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父母借子女名义买房能起诉过户回来吗?
判决书节选:
本院认为,本案系物权确认纠纷。谭子虽称其与谭父不存在借名买房的事实,但综合全案证据,首先,涉案房屋的首付款是由谭父支付,其后的贷款按揭无论从谭父及妻子彭母持有存款凭证还是双方各自提供的按揭贷款扣款账户存折或账户历史交易明细,均可证实大部分资金均来自谭父夫妇。其次,从涉案房屋的占有使用情况看,该房屋由谭父夫妻打通与802房之间的共墙并进行整体装修,长期由谭父夫妻居住使用,房屋相关物业费、水电费、燃气费等均由谭父实际缴纳。再次,谭父持有涉案房屋的购房补充协议、发票、契税发票、收楼确认书、房屋权属证书等原件。以上足以说明房屋实际由谭父购买。鉴于双方当事人为父子关系,双方未签订书面的借名买房协议符合常理,且谭父也解释了是由于年龄较大不具备贷款资格而以谭子名义购房。庭审中,谭子主张涉案房屋按揭贷款的还款由其实际出资,并均以现金方式交给谭父,由其存入扣款账户。但其提交的相关证据仅包括一笔向谭父账户存入3737×××00的存单,该存单并不能反映该笔款项的实际用途,且即便该笔款项确系用于偿还涉案房屋贷款,也不足以证明谭父夫妻向扣款账户中存入的其余款项亦来自谭子。由此,本院对谭父的主张予以支持,判决谭父在还清贷款,涂销抵押后,谭子配合将房屋过户至谭父、彭母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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