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静律师

张静

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继承

180-7880-3465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律快车(服务时间 09:00-21:00)
留言咨询

广州业主签订承包合同的耕地被强制征收,家人能起诉吗?

来源:张静律师
发布时间:2020-12-10
人浏览

张静律师解答:可以,耕地承包合同是以家庭承包,家人也履行承包合同的义务。如下面这个案件,父亲承包的耕地被强制推填,儿子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就认定儿子可以以自己名义起诉。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土地使用权人或者实际使用人对行政机关作出涉及其使用或实际使用的集体土地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原告的父亲与五龙岗村第十三经合社签订《白云区耕地承包合同》,耕地承包合同是以家庭承包,子女也履行承包合同的义务。原告以承包地被违法征收推填施工为由提起行政诉讼,其中包含了承包地被清表的行政行为。因清表行为直接作用于土地上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与原告主张的合法权益之间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原告就此提起行政诉讼,具备原告主体资格,符合法定起诉条件和行政诉讼受理条件。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行政诉讼类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当事人一致好评。服务范围:代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集体收益分红、征地补偿款分配、征地拆迁民告官等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以上内容由张静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张静律师咨询。
张静律师
张静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 9人好评:9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8楼
180-7880-3465
在线咨询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张静
  • 执业律所: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969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全国
  • 咨询电话:180-7880-3465
  •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