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街道办有权拆除违建吗?
来源:张静律师
发布时间:20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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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静律师解答:街道办无权拆除违建,城管和镇政府才有权拆除违建。如下面这个案件,法院就认定法律并未赋予街道办对违法建设进行强制拆除的职权。
判决书节选:
《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第四条规定:“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市、区、县级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按照职责分工查处违法建设。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和镇人民政府分别负责查处街道、镇辖区范围内违反乡村建设规划管理的违法建设。城乡规划、国土房管、建设、工商、卫生、环保、城市管理、文化广电、公安、水务、监察等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实施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镇人民政府在组织实施强制拆除前,应当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进行公告和催告,严格遵守送达和期限等相关要求。对违法建设实施强制拆除时,应当制作执法笔录、现场拍照、录音录像。”上述规定并未赋予被告(某街道办)对违法建设进行强制拆除的职权,被告的强制拆除行为亦未遵守《行政强制法》规定的程序,如制作执法笔录并对原告所有的物品制作物品清单等,因此原告请求确认涉案强制拆除行为违法,法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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