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智圆律师

李智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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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安徽-合肥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刑事案件,劳动纠纷,征地拆迁

劳动者自愿不交社保的陷阱!

来源:李智圆律师
发布时间:2016-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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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把该缴纳社会保险的钱给了劳动者,劳动者承诺自愿放弃缴纳社保,之后劳动者又以单位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能得到支持吗?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若劳动者确出于自愿,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无需用人单位缴纳社保,而是以社会保险补偿金的形式发给劳动者,且用人单位亦能够证明劳动者确已领取补偿金,在此情况下,该协议中免除社会保险缴纳义务的条款无效,但亦不能成为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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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政务新区习友路与潜山路交口华润大厦A座26-27楼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李智圆
  • 执业律所: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3401*********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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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市政务新区习友路与潜山路交口华润大厦A座26-2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