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律快车> 全国律师> 西安律师> 仁和万国成敦毅律师> 律师文集> 文集详情

江西德安宣判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10人获刑

5月13日下午,江西省德安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蔡某彬等10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首要分子被告人蔡某彬犯寻衅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串通投标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首要分子被告人袁某红犯寻衅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串通投标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其他重要成员及组织成员,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二年十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2012年至2015年期间,被告人蔡某彬、袁某红、胡某平、帅某松、刘某绪、袁某宝、占某华、蔡某、扶某淋、袁某志以德安县某商贸行为依托,为谋取非法利益,经常纠集在一起高利放贷,并采取威胁、恐吓、纠缠、滋扰等“软暴力”手段向借款人、担保人及其家属逼还高息债务,有组织的多次实施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住宅、强迫交易、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行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以被告人蔡某彬、袁某红为首要分子,被告人胡某平、帅某松、刘某绪为重要成员,被告人袁某宝、占某华、蔡某、扶某淋、袁某志为组织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先后实施寻衅滋事犯罪7起,非法侵入住宅犯罪1起,强迫交易犯罪2起,非法拘禁犯罪5起。另集团成员个人还实施了串通投标犯罪2起。

  一审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量刑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被告人蔡某彬等8人在县看守所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参加庭审,另2名被告人到庭参加庭审。被告人家属等20余人参加了旁听。


注:以上内容由仁和万国成敦毅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仁和万国成敦毅律师咨询。
服务地区:全国
专业领域: 112125252 abc3212611 1 08:00 22:00 仁和万国成敦毅 360113 0
手机:187-9265-0986(接听时间:08:00-22:00)
非接听服务时限内请:在线短信咨询

在线咨询仁和万国成敦毅律师

用户评价更多>>

  • 服务态度: 5.0

    度: 5.0

    谢谢律师的解答,帮我解除了疑惑!您的回答很有帮助,谢谢!

    来自陕西-西安用户2023-10-24

  • 服务态度: 5.0

    度: 5.0

    解答了我很多的疑惑,我非常感谢律师的专业服务,我考虑清楚后,如果需要诉讼,肯定委托您帮忙

    来自陕西-西安用户2023-10-24

  • 服务态度: 5.0

    度: 5.0

    律师回复很认真,好评

    来自陕西-西安用户2023-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