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律快车> 全国律师> 西安律师> 仁和万国成敦毅律师> 律师文集> 文集详情

侵害扶贫利益 三位村干部终食苦果分别获刑

近日,四川省兴文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宣判了一件贪污、受贿案件。以犯贪污罪、受贿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吴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26万元、14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以犯贪污罪、受贿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罗某某有期徒刑刑三年二个月、八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1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以犯贪污罪判处被告人唐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吴某某、罗某某、唐某某分别系兴文县仙峰苗族乡XX村的支部书记、村主任、村文书。三被告人在协助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分别虚报套取国家项目资金729783.27元、262998.27元、238383.27元,均属贪污数额巨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应分别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幅度内判处。同时,被告人吴某某、罗某某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提供帮助,分别收受、索要他人贿赂96000元、30000元,均属受贿数额较大,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应分别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的幅度内判处。法院根据三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认罪态度、退赃情况以及在所犯受贿罪中存在自首、索贿等量刑情节,作出上述判决。

  三被告人共同和单独犯罪共计多达17笔,时间跨度长达近10年,且犯罪中涉及扶贫资金,侵害村民应得利益。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要不折不扣地完成剩余脱贫任务。作为一村的三职干部,本应带领村民创造收入、攻坚脱贫、共奔小康,时时处处保护群众利益,然而,三被告人却无视国法、中饱私囊、大肆侵害群众的扶贫利益,司法机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切实正风肃纪、以儆效尤,给广大群众一个交代。


注:以上内容由仁和万国成敦毅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仁和万国成敦毅律师咨询。
服务地区:全国
专业领域: 112125252 abc3212611 1 08:00 22:00 仁和万国成敦毅 360113 0
手机:187-9265-0986(接听时间:08:00-22:00)
非接听服务时限内请:在线短信咨询

在线咨询仁和万国成敦毅律师

用户评价更多>>

  • 服务态度: 5.0

    度: 5.0

    谢谢律师的解答,帮我解除了疑惑!您的回答很有帮助,谢谢!

    来自陕西-西安用户2023-10-24

  • 服务态度: 5.0

    度: 5.0

    解答了我很多的疑惑,我非常感谢律师的专业服务,我考虑清楚后,如果需要诉讼,肯定委托您帮忙

    来自陕西-西安用户2023-10-24

  • 服务态度: 5.0

    度: 5.0

    律师回复很认真,好评

    来自陕西-西安用户2023-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