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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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辽宁-沈阳

擅长: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继承,债权债务

婚后共同财产与婚前个人财产总结

来源:于洋律师
发布时间:2015-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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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大家法律意识的增强,很多在婚姻生活中的人或准备进入婚姻的人都希望清楚的了解夫妻共同财产以及个人财产都包括哪些。那么,于律师将为大家就此做以梳理。 


一、共同财产包括: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乙方的财产除外

4、知识产权的收益

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共同财产购买、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

9、买断工龄款

10、军人的复员费或自主择业费

11、个人婚前房屋出租所取得的租金

12、婚续期间,一方取得的铺位承租权、转租权 


二、个人财产包括: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6、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7、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个人财产因物质形态变化所得的财产,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为个人财产

8、复婚、再婚前的财产符合婚姻法关于个人财产的约定的,为个人财产

9、指定受益人为夫妻一方的保险利益为个人财产

10、一方在体育竞赛中所获奖牌、奖金为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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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于洋
  • 执业律所: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沈阳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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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210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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