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法律快车 > 清远律师 > 曾昭明律师 > 律师文集 > 文集详情
律师信息

车子借出去车主有责任吗

非原创(平台) 发布时间:2024-06-07 浏览量:0

  一、车子借出去车主有责任吗

  车子借出去车主不一定有责任的,车子借给别人出了事故,车主有过错的要负责任。法律规定,车主将借车给别人驾驶的,通常情况下是不用承担赔偿责任的,赔偿责任首先是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不足的由实际使用人即借用车辆的人承担。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

  1.全部责任和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他方无责任;

  2.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当事人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3.同等责任。因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导致交通事故的,其行为在事故中作用相当的,负同等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标准为: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要双方在场吗

  法律快车提醒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一般要双方在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制作后需要送达给双方。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曾昭明律师

曾昭明律师

服务地区: 广东-清远

服务时间:09:00-21:00

律所机构: 广东中肯律师事务所

138-2490-7177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