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决应当离婚的法定条件都是什么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感情确已破裂”作为准予离婚法定条件。经调解无效,具有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配偶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恶习等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五)被告被宣告失踪的。

  二、法院判决离婚后还需要办理离婚证吗

  已生效的离婚判决具有从法律上解除婚姻关系的效力,也就是说从离婚判决生效时起男女双方就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当事人也可以凭借离婚判决书办理再婚登记、户口登记等事项,并且可以凭此证明自己的婚姻状况。所以一定要注意保管好离婚判决书。也就是说,法院的生效离婚判决书的效力是等同于离婚证的。

  因此,判决离婚的生效离婚判决书与离婚证是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法律快车提醒您,离婚判决书生效之后,就不用再办理离婚证了。

  三、离婚诉讼多久判决离婚

  三个月或六个月或九个月是法院判决离婚诉讼可能需要的时间。如果是简易程序,时间是三个月,针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争议不大的案件;如果是普通程序,时间是六个月,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以延长六个月;如果有上诉的情形,上诉审理期限是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