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看点】未成年人遭性侵的损害赔偿诉讼时效
来源:谷林树律师
发布时间:202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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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191条规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在201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民法总则第191条中也有相同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其请求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满18周岁之日开始计算。结合民法典第188条、第194条、第195条的规定,这意味着:
1、未成年人在21周岁前提起性侵害损害赔偿诉讼的,未超过诉讼时效;
2、如果在未成年人满21周岁前存在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情形的,在满21周岁后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提起性侵害损害赔偿诉讼的,未超过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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