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补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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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受伤还发不发工资?

来源:董补民律师
发布时间:2016-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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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受伤还发不发工资?



  答:劳动者因工受伤,工资应该照发。劳动者因工受伤称为工伤,治疗工伤的时间称为停工留薪期。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律师提醒:因工受伤的停工留薪期仍然享受正常的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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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董补民
  • 执业律所:酒泉乌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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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6209*********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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