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补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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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况有哪些?

来源:董补民律师
发布时间:2016-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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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况有哪些?

只有属于下列几项规定时,法律援助机构才能作出不予受理法律援助申请的决定:

(1)申请人与所申请的法律援助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2)所申请的法律援助事项不属于现阶段国家法律或有关规定所确定的法律援助范围;

(3)申请人的经济情况不符合经济困难的标准;

(4)符合法律援助要件,但按管辖不应由本法律援助机构提供法律援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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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董补民
  • 执业律所:酒泉乌兰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6209*********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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