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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期间维修费用谁出

来源:谢文斌律师
发布时间:2024-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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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房屋出租期间维修费用谁出

  房屋出租期间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如果是承租人因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导致房屋需要维修,则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维修费用。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二、房屋租赁最长时间是多少年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因此,房屋租赁合同包括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均为20年。租赁合同期限最长20年,是指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并非指数次签订租赁合同或者数份租赁合同的总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法律快车提醒您,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租房屋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房屋租赁期限超过20年,并非整个租赁合同无效;而是超过20年部分租赁期限无效,也就是租赁期限按20年计算。

  三、房屋出租后转租违法吗

  房屋出租后转租不一定违法。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可以转租的、租赁期间承租人征得出租人同意进行转租的、出租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均可转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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