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法律快车 > 连云港律师 > 赵德高律师 > 律师文集 > 文集详情
律师信息

财产保全申请书

非原创(原创) 发布时间:2014-10-26 浏览量:0

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 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所,联系方式

被申请人: 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所,联系方式

请求事项:

一、请求法院查封被申请人所有的        轿车(车牌为:  );

二、请求法院查封被申请人所有的位于  房(房产证号为:  )的房产;

事实和理由:

2012年10月12日,被申请人因个人经营周转需要借款,与申请人签订了《借款合同》,向申请人借款人民币120万元,借款期限1个月,月利息为2分。申请人当日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120万元借款转到被申请人的账户中。时过一年,被申请人并没有按照约定还本付息。在经申请人多次催要后,被申请人仍不予还款付息。

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资金,实现申请人之合法债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特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请求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的房产,并扣押其汽车,以保障申请人的债权得以实现。

此致

徐州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赵德高律师

赵德高律师

服务地区: 全国

服务时间:09:00-21:00

律所机构: 江苏云台山律师事务所

178-9529-5775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