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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买卖合同的救济方法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3-09-14 浏览量:0

  一、买卖合同违约的救济方法

  买卖合同中的救济方法如下:

  1.买卖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2.可以通过仲裁机构仲裁决定;

  3.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院作出裁决;

  4.双方也可以进行调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第九十七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第九十八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二、买卖合同纠纷起诉地点如何确定

  买卖合同纠纷的管辖地,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但是买卖双方依法约定由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的,依照其约定来确定管辖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买卖合同纠纷起诉需要什么证据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内容,买卖合同纠纷起诉需要以下证据:

  1.证明买卖合同关系及从属的担保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比如买卖合同、订货单、证明要约、承诺生效的信函、数据电文;证明口头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实际履行凭证等;证明担保合同关系的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定金合同或交付定金的凭证、保函等。

  2.证明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比如交收货凭证、货款收支凭证,证明拖欠货款的证据:结算清单、欠条、还款计划、还款承诺书、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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