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友元律师

杨友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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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湖北-荆州

擅长:劳动纠纷,房产纠纷,继承,婚姻家庭,刑事案件,征地拆迁

离婚后子女抚育费能否变更

来源:杨友元律师
发布时间:201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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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离婚的人士都有这样的误区,就是以为离婚后,一旦受到判决,子女的抚养费就不会变更。在如今通货膨胀的时代,当年的抚养费到了现在可能已经大大的缩水。如何维护子女以及抚养方的权益呢?

首先,对夫妻双方离婚后,子女抚养费能否变更的问题,答案是肯定的。 因为双方离婚后,对于抚养子女的一方来说,可能会遇到来自生活中的各种各样无法预见的新情况,比如实践中,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部经常碰到的子女突患重病、升学导致的教育费和生活费的陡增、子女侵害他人造成的经济索赔、年龄的增长而随之增加的生活支出以及物价因素导致原定抚育费不足等情形。

此时,抚养子女的一方或者子女本人往往会提出增加抚育费的要求。当然,如果双方能平心静气的就变更抚养费协商一致,是最好的结果。然而现实中,由于抚养子女的双方已不具有配偶关系以及那种由爱到恨的感觉等诸多因素的萦绕,有时双方很难就变更抚养费的数额达成一致。无法达成一致,并不是没有解决办法。

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后,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因此,如果双方确实无法就变更后抚育费的问题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请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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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友元律师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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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杨友元
  • 执业律所:北京盈科(荆州)律师事务所
  • 职  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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