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红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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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知识产权,证券投资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表现有

来源:安红英律师
发布时间:2024-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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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表现有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表现如下:

  1.行为人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2.行为人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3.行为人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二、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构成要件

  法律快车提醒您,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构成要件具体如下:

  1.行为人在主观上,应具有侵犯商业秘密的故意;

  2.行为人在客观上,应具有盗窃、贿赂、欺诈、胁迫或教唆、引诱等非法手段获取商业秘密,或披露、使用商业秘密的行为;

  3.行为造成的结果,具有刑事处罚必要性。

  三、商业秘密的特征是什么

  商业秘密的特征是以下:

  1.非公开性,商业秘密的前提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而其他知识产权都是公开的,对专利权甚至有公开到相当程度的要求。

  2.非排他性,商业秘密是一项相对的权利。商业秘密的专有性不是绝对的,不具有排他性。

  3.利益相关性,这能使经营者获得利益,获得竞争优势,或具有潜在的商业利益。

  4.商业秘密的保护期限不是法定的,取决于权利人的保密措施和其他人对此项秘密的公开。

以上内容由安红英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安红英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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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安红英
  • 执业律所:新疆同创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6590*********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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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昌吉市长宁南路华业宾馆五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