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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岁老太被脱保摩托车撞成九级伤残,该如何赔偿?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4-08-27 浏览量:0
70岁老太被脱保摩托车撞成九级伤残,该如何赔偿?
文/邝宪平
编者按: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因赔偿款协商未果诉至法院,主要原因是双方对赔偿项目和赔偿金额存在争议。一般情况下,因交通事故致伤,要考虑的是是否构成伤残以及伤残等级的司法鉴定以及营养期、护理期和误工期具体天数的司法鉴定。如果没有权威的司法鉴定结论,双方很难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但有了鉴定结论后,赔偿金额就非常明确了,调解也比较容易。我为您讲述一起65岁老人骑一辆脱保摩托车将一个路上行人70岁老太撞伤的交通事故索赔案,该案最终调解结案,案结事了。
基本案情
2023年12月8日上午10多,江西省遂川县65岁老人刘某驾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沿遂川县禾源圩镇道路行驶至某卫生院门前路段时,与路上行人70岁老太张某发生碰撞,造成张某受伤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刘某驾驶机动车未确保安全负事故全部责任,张某无责任。张某受伤后,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住院15天,伤势诊断为左股骨颈骨折,腰部肌肉损伤。
因双方对赔偿款事宜协商未果,张某将刘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刘某赔偿其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后续治疗费、司法鉴定费等各项经济损失10万余元。
庭审查明:张某受伤住院期间,刘某垫付了全部医疗费,还请了护工照顾张某。刘某驾驶其所有的摩托车未投保交强险。张某伤势经司法鉴定,构成九级伤残,护理期90日,营养期90日,后续治疗费2000元。
法院裁判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某受伤住院期间,刘某垫付了全部医疗费和住院期间护理费,涉及的赔偿项目主要是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出院后护理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后续治疗费和司法鉴定费。另外,刘某驾驶其所有的摩托车未投保交强险,张某的赔偿款依法应由刘某全部承担。经核算,刘某应赔偿张某住院伙食补助费900元,营养费2700元,出院后护理费9000元,交通费450元,伤残赔偿金81997元,精神损害赔偿金8000元,后续治疗费2000元,司法鉴定费2600元,合计107647元。因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法院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制作民事调解书,刘某按照调解书确定的金额当庭一次性付清张某的赔偿款。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修正)
第十六条 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人,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