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林波律师

张林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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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广东-广州

擅长:合同纠纷,劳动纠纷,综合

可以向哪些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援助?

来源:张林波律师
发布时间:2013-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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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也称法律扶助或法律救助,是指在国家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的组织、指导和统一协调下,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合予减、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以保障实现其合法权益,完善国家司法公正机制,健全人权及社会保障机制的一项法律制度。每个人或许遇到的法律问题不一样,那我们应该向哪些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呢?请看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1、请求国家赔偿的,向赔偿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2、请求给予社会保障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向提供社会保障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3、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向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4、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向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5、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向被请求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刑事诉讼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请法律援助的,应当向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的申请由看守所在24小时内转交的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由看守所通知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协助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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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张林波
  • 执业律所: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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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440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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