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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死亡,婚姻关系自行解除,无须法院作出离婚判决

来源:李祖祥律师
发布时间:2016-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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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死亡,婚姻关系自行解除,无须法院作出离婚判决

    包某与兰某结婚后数年,生有一子一女。后夫妻感情破裂,兰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此案后,决定开庭审理。开庭当日,双方当事人均按时到庭参加诉讼。在庭审过程中,包某与兰某展开激烈辩论,发生争吵,在审判员阻止下停止了争吵。但包某因过于激动,晕倒在庭中。后送入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诊断为脑溢血。
     法院裁定终结诉讼。
     离婚诉讼中诉讼终结指在诉讼进行过程中,因出现法定事由,已无继续诉讼必要,人民法院裁定终结诉讼,不再审理的制度。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37条第三款规定,“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终结诉讼。”因此,在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如果一方当事人死亡,法院不再继续审理此案作出离婚判决,而是作出终结诉讼的裁定。当事人的婚姻关系自一方死亡时自行解除。本案中,包某在审判过程中脑溢血突发死亡,其与兰某的婚姻关系自行解除,无须法院作出离婚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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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李祖祥
  • 执业律所:重庆恒泽(昆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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